本网讯(通讯员 周莉)1月18日上午,我校档案馆向十堰市档案馆移交了刘超、马大青两位院士返回母校相关档案资料。
据悉,市档案馆高度重视两位院士返乡、返回母校工作,第一时间联系我校,希望珍藏两位院士相关资料。按照学校要求,学校党政办、宣传部、校友办、档案馆即刻着手,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,目前市档案馆已全部接收,并已收入十堰市档案馆“十堰名人档案”。十堰市档案馆将继续收集两位院士家乡、单位等珍贵资料,丰富完善院士名人档案,待全部完成后与我校共享“名人档案”资源。
(审稿 王保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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